2014年06月30日 19:19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會議指出,要完善農村產權制度,維護好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要區別情況、分類指導,由各地因地制宜地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 會議指出,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是涉及億萬農業轉移人口的一項重大措施。要堅持以人爲本,着力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要堅持積極穩妥、規範有序,既要鼓勵各地大膽實踐、積極探索,又要指導地方尊重客觀規律,尊重羣衆意願,不搞指標分配,不搞層層加碼。要優先解決好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使他們及其家庭在城鎮紮根落戶,有序引導人口流向。要積極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由主要對本地戶籍人口提供向對常住人口提供轉變,逐步解決在城鎮就業居住但未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問題。 會議強調,戶籍制度改革是一項十分複雜的系統工程,要堅持統籌謀劃,協同推進相關領域配套政策制度改革。要完善農村產權制度,維護好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要區別情況、分類指導,由各地根據中央的總體要求和政策安排,因地制宜地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要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佈局、功能互補,增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經濟集聚能力,爲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創造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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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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