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3日 20:20 政府對雙倍從價印花稅(DSD)的豁免條款作出兩項技術性調整。第一項爲,就可獲豁免DSD的換樓人士,其6個月計算期,將由之前的簽訂買賣協議起始,改爲籤立售賣轉易契(樓契)起始計算。因此日後買賣預售物業(樓花)之換樓人士,也在技術上可獲豁免。而在日後買入物業之時,仍以簽定買賣協議計算買入日期。另一項調整爲,若未有住宅物業而獲豁免DSD之人士,以買賣住宅的同一份文書買入一個車位,該車位可獲豁免DSD。但若同一份文書買入不止一個車位,所有車位均不會獲得豁免。(bi/u)阿思達克財經新聞網址: www.aastoc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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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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