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2日 08:34 記者今天從廣東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廣東省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廣東省工商登記前置改後置審批事項目錄》正式出臺,廣東省工商登記“先照後證”改革措施正式“落地”。此次改革廣東省僅保留13項前置審批事項,其餘108項前置審批事項改爲後置審批,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壓減近九成。 兩個目錄明確保留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13項,主要集中在外資准入、公共航空運輸、醫療、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領域和行業。廣東省工商局副局長鄭勇明解釋說,這主要基於對這些領域和行業審慎監管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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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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