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19日 07:50 最近,全國多個省市公佈了2014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北京、山東、山西、新疆等多地的漲幅較去年有所下調,其中北京規定,正常情況下企業應給職工漲薪12%,效益好的最高可漲16%,效益差的也應漲4.5%,上下線分別比去年降低0.5%。 企業工資指導線由基準線、上線(又稱警戒線)和下線構成,是由政府根據當年經濟發展調控目標,向企業就年度工資增長水平提出建議,不具有強制性,可以作爲企業確定工資增長水平,或者與職工集體協商的參考依據。 在今年經濟總體趨緩,企業面臨產能過剩困境、現金流壓力及高負債風險的情況下,適度調低工資指導線完全可以理解。但在全面市場化改革過程中,工資指導線的不合理之處日益展現。對於勞資雙方契約靈活性強、工資水平主要由供求關係主導的私營部門來說,如果強行要求企業遵守這一建議性指標,結果必然是傷害企業經營自主性和活力。對於非國有企業來說,工資指導線制度的功能應該逐漸弱化,使之融合於最低工資制度的功能,以免監管過度細節化。 對於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而言,在其職工流動性差,同時也缺乏其他議價機制的情況下,通過工資指導線來敦促生產經營與效益正常的企業相應地提高職工的工資,也具有一定的正面意義,這是在脫胎於計劃經濟體制之下的國企過渡階段中的一種平衡勞資雙方利益的博弈方式。但是,工資指導線一直奉行“兩低於”原則,即企業工資總額的增長低於經濟效益增長,職工實際工資水平的增長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這長期而言是在壓低一部分工人從企業利潤增長中所獲得的份額,久而久之挫傷工人積極性並影響國企改革。 有人哀嘆工資指導線只是看起來很美,令人“淚流滿面”,但其實不具強制性正是當前的工資指導線做法尚且可取的一面,否則會更弊大於利。要改善勞動者的待遇,在根本上還是要靠企業利潤的提升,靠勞動生產率的增長,而只有放松管制的創新環境才能帶來勞動生產率的提升。當前經濟趨緩也是調結構釋放經濟活力的重要時機,需要積極推進爲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減稅,降低企業獲取審批等行政性成本,減小企業運營壓力,轉變金融抑制態勢幫助中小企業走出融資困境,對於企業與勞動者纔會產生雙贏結果。 工資指導線的做法是一種過渡性安排,未來的趨勢是從直接干預勞動力要素價格的做法中逐漸退出,政府職能轉變爲提供和確保制度環境,保證《勞動法》規定得到切實有效執行,勞動者能夠自由主動地維護和爭取權益,同時鼓勵勞動者提升自身的集體組織與議價能力,實現勞資關係的平衡,這將引導勞資之間的經濟成果分配過程走上健康發展軌道。政府只做裁判員而不直接介入工資的確定過程,才符合全面市場化改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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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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