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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紅利上繳比例上浮5% 財政今年有望多收37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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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7日 11:01 歷經多次改革之後,央企紅利上繳比例再次提高。財政部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宣佈將國有獨資企業應交利潤收取比例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這意味着菸草企業紅利上繳比例升至25%,而以石油石化和電力爲代表的資源型企業,紅利上繳比例達到20%。 “很多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所從事的產業往往有高度的自然壟斷性,利潤較高,提高央企上繳紅利的比例有其合理性。而從近期的情況來看,國企利潤維持增長狀態,提高國企利率上繳比例也有空間。”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自我國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來,國企紅利上繳比例在不斷提高。 財政部在公佈2014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時預計,紅利上繳比例提高後,2014年將收取中央企業稅後利潤1414.9億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375.43億元,增長36.1%。 最近幾年,一方面是國企尤其是處於壟斷地位的央企,利潤總額和資產規模不斷擴大;另一方面是包括農產品在內的多類產品價格不斷上漲,民生成本逐年加大。社會輿論呼籲並強烈要求提高國企紅利徵收比例而部分用做改善民生。 在此背景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要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對於即將逐步實現的30%上繳比例,分析人士稱,國企上繳更多利潤,用於公共財政,與其“共和國長子”身份相匹配,是他們應盡的義務。 財政部財科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表示,提高央企上繳利潤的比例,一是有利於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宏觀調控作用,發揮宏觀調控作用首先要把預算規模做大;二是有利於支持改革深化和加快。可以將做大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更多用於社會保障和民生支出,有利於彌補社保缺口;三是可以倒逼國有企業改革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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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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