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1日 06:17 “研究提出城市規模標準”,成爲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點任務。 國務院日前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的意見》中如是指出。 盤古智庫城鎮化首席研究員易鵬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隨着城市的發展,城市人口規模膨脹,原先的城市劃分標準已經不適應現實。 1989年,《城市規劃法》通過。大中小城市的劃分標準爲:50萬以上、20萬以上不滿50萬、不滿20萬。這部法律於2008年廢止,代之以《城鄉規劃法》。新法沒有設定城市規模的條文。 2010年,學界出版《中小城市綠皮書》,依據目前中國城市人口規模現狀,提出新的劃分標準,統計人口爲市區常住人口。大中小的劃分標準爲:100萬~300萬、50萬~100萬、50萬以下。除此以外,特大城市爲300萬~1000萬,巨大型城市爲1000萬以上。 就統計口徑來講,根據常住人口統計,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河南的南陽超過1000萬,周口接近900萬。易鵬表示,這些城市的市區人口明顯沒有太多,將這些城市當作一二線來衡量不合理。 在易鵬看來,統計的口徑應該爲市區人口,一線城市應該是超級城市,人口規模在800萬以上;二線城市是特大城市,規模在300萬~400萬;三線城市爲大城市,規模在100萬。至於50萬、20萬的城市規模,則爲四線、五線城市。 3月16日發佈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提出,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針對具體的城鎮規模,差別化的限制措施包括全面放開、有序放開、合理放開、合理確定、嚴格控制。 “全面放開”針對的是建制鎮和小城市,“有序放開、合理放開、合理確定”針對的是50萬~300萬的城市規模。至於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要嚴格控制。 易鵬表示,重新劃分的城市規模標準,意味着,更多資源,比如人力、產業、資金等,會涌向二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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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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