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2日 08:27 初夏,山東省夏津縣鄭保屯鎮鄭保屯村的良田萬畝方內,麥苗泛起饞人的綠色,一眼望不到邊際。眼下,全村這1萬多畝土地都已“入托”,交給了專業聯合社打理。 怎麼種糧: “分”還是“合”? 在魯西北平原,五步一村、三步一寨,很難看到大片成方連片的土地。鄭保屯,由明代軍屯發展成爲自然村,附近村落沿運河而分佈,因此留下了這樣一片片便於耕種的土地。 承包責任制後,這一片片土地被一家一戶“瓜分”。近年來,隨着農業機械化的提高,一家一戶的經營模式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弊端:家家麥子品種不一,價格賣不上去;防治病蟲害不一,很難控制;收穫日不同,大型收割機難派用場…… 同時,鄭保屯村也和全國所有農村一樣面臨着一個農業勞動力匱乏的問題,由於種地增產增效困難,經營土地以外的收入已經是農民主要的收入來源。在該村1300多戶中,有600餘戶以經營梳絨機爲主業,有100餘戶加工汽配軟管,還有三四十戶外出打工。種地的基本爲婦女和60歲以上老人羣體,不願種、不會種、種不好成爲突出問題。 但是,自己的責任田還不能不管,每到麥收,村裏的人們都會放下手裏掙錢的活計忙活地裏。在天津打工的村民胡成曾因爲麥收,而耽誤了一個月的工資——3000多元,“算起賬來這麥子太高價了!”他咂摸着舌頭說。 國家關於土地流轉的新政策出臺後,鄭保屯村的幹部羣衆都認準了一個方向:這地“分”着種不合算,得“合”起來種! 如何流轉: “租斷”還是“託管”? 然而鄭保屯村要把地“合”起來種,還有許多問題不容忽視。首先,雖然種地看起來已經成爲“雞肋”,羣衆想從地裏解脫出來,但地是莊戶人家的“命根子”,要他們把地拿出來,羣衆接受得了嗎?其次,當地每畝地每年流轉價格得1000元,全村1萬畝地每年租金就得1000萬元,誰有這個家底和魄力?第三,村裏的地都是基本糧田,只能種糧,種糧的效益有限,一畝地純收入也就1500元左右。如果碰上個旱災澇情的,賠了咋辦? 傳統一步到位“租斷”式的土地流轉形式行不通。於是,村裏另尋方案,尋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分”的優勢與土地規模經營“統”的功能的最佳結合點,採取了“託管”的形式。所謂“託管”,就是指部分不願耕種或無能力耕種者把土地委託給種植大戶或合作組織,由其代爲耕種管理的做法。這樣,地沒有從農戶手裏“拿”出來,也無需支付流轉費用,風險由農戶均擔。 在村民自願的基礎上,2012年,全村4000多畝土地“入托”;2013年,全村1萬多畝土地全部“入托”。目前,村裏成立了糧豐恆興糧食種植專業聯合社管理“入托”土地,下設4個糧食種植專業分社。 村支書黃亮存介紹,土地“入托”,村裏採取的是“分步示範”原則,先“半托”後“全託”。目前,基本爲“半托”模式,合作社爲農民種田提供農資、勞務等服務,其中提供的農資需要農民付費購買,僱勞動力幫農民澆水、施肥、打藥等田間勞作,也需要農民支付勞務費用給所僱勞動力,最後種田收穫的糧食全部歸農民,農民自己處理收穫的糧食。羣衆認可度高了以後,再實施“全託”模式,就是農民把土地交給合作社,合作社負責從糧食種植、收穫再到買賣等全部經營管理,合作社扣除經營和管理費用,收益歸農戶。目前,已經有100畝土地作爲試點,先行“全託”。 誰來實施: “行政”還是“市場”? 在推行土地“入托”上,鄭保屯村實行的是先“行政”後“市場”,即先由村兩委班子組建的糧豐恆興糧食種植專業聯合社搞免費服務,然後逐步推向市場化。 之所以這樣,黃亮存是這麼看的:“如果開始就進行市場運作,合作社從中謀利,羣衆會有牴觸情緒。土地入托是個新生事物,讓羣衆認可,就要讓羣衆看到實惠。見到收益,再推行市場化就順理成章了。”同時擔任糧豐恆興糧食種植專業聯合社社長的黃亮存說,村兩委的幹部也是合作社的負責人,義務爲羣衆搞服務。除了農民需要支付費用給合作社裏的服務人員或者合作社幫忙聯繫的勞動力之外,作爲合作社來講,目前不會收取服務費用。 土地“入托”後,算了算賬,羣衆都有了笑模樣。村民薑桂齊是農電工,平時沒時間打理責任田,這次他把4畝地“全託”入社。“入了託”,按畝算,化肥便宜15元,耕地節省20元,農藥節省25元,收割節省5元……算下來,每畝地比自己種少投入200元。同時,由於合作社與縣裏的發達麪粉集團簽訂了合同,麥子賣價比市場價每公斤多8分錢,一畝地還可多收90多元。“現在不用自己操心,每畝地乾落1800多塊錢。如果算上省下的工夫幹農電工掙的錢,收益更大了。”薑桂齊說。 收益是羣衆把土地“入托”的原因,服務更是吸引他們的一個“磁場”。“搞服務的5個人都是村幹部,全部義務。”村幹部黃慶存介紹,每年發放種子、農藥,幾個村幹部都要放下自己的活,耽擱10多天。“怕羣衆錯過領種子、農藥,我都騎着電動車,拿着這個喇叭沿着村喊。”黃慶存從村部的角落裏拿出一隻小販用的喇叭說。同時,村幹部黃勤福說:“村幹部先奉獻,可是也得給補貼點。老婆孩子過日子,日子長着呢,幹靠着不行啊。”聽到他們幾個的話,村支書黃亮存笑着“安慰”他們說,“今年羣衆都認可了,按規定收取利潤1%—3%的入托費用,給你們幾個管理人員開工資。同時,還可以用盈利的錢爲村裏乾點公益事。” 通過“合”起來種地,村裏更容易爭取上級資金,修建了360米的沙石路,打了25眼機井,建了4臺變壓器。目前,他們正在申請建設兩處揚水站,還聯繫了農機大戶範昭路帶着他的20多臺農機加入合作社。 “贏得羣衆認可後,我們開始從以村兩委爲主體向以合作社爲主體轉變,通過市場運作,使土地‘入托’越來越規範。”黃亮存充滿了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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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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