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9日 11:25 日前,國土部部長姜大明簽署國土資源部第61號令,發佈《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據悉,這是我國首部專門就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進行規範和引導的部門規章,將於今年9月1日起實施。《規定》明確,禁止以土地換項目、先徵後返、補貼、獎勵等形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價款。 近年來,由於我國不少城市建設用地拿地成本低,且部分地方政府爲吸引項目落地而暗中對企業進行拿地補貼,導致大量土地被低效利用、閒置,土地無序擴張問題頻頻出現。對此,《規定》提出,各類有償使用的土地供應應充分貫徹市場配置原則,運用土地租金和價格槓桿,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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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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