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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關於下放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農產品加工貿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審批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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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2日 08:15 商貿函【2014】第322號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9號)精神,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優化貿易環境,商務部決定,將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農產品加工貿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審批權下放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稱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審批權下放所涉及的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農產品包括:糧食(包括小麥、玉米、大米)、食糖、棉花、羊毛和毛條。 二、企業關於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農產品加工貿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申請不再報送商務部,由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爲其辦理延期手續。 三、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加工貿易審批管理暫行辦法》(【1999】外經貿管發第314號)有關規定進行審批,同時,加強對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農產品加工貿易業務的後續跟蹤監測,控制管理風險。審批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和問題及時上報。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商 務 部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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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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