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6日 13:48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表示,當前金融改革需要從法制和問責兩方面推進,金融監管方面要完善金融穩定協調機制,發揮“一行三會”監管合力。 吳曉靈在第二屆中美經濟學家會議上表示,建立一個有決策權和執行權的金融穩定協調機制,能更好地協調“一行三會”的政策,減少政策衝突和監管衝突,提高金融業的政策執行效率。 “應該把成功的行爲規則和市場共識逐漸細化和完善,最終形成一套適合市場發展的法律制度;而問責是依法行政和落實政策的保證,要明確職責,建立法律實行和政策執行的問責制度。”吳曉靈稱。 她表示,中國現有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是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完善這個現有機制,應該劃分重大事項邊界,明確議事和執行問責邊界。 吳曉靈稱,央行最後貸款人的職能決定了央行在金融穩定中的作用。在出現金融危機時,只有中央銀行能向市場提供最後流動性,提振市場信心,這需要讓央行掌握全面金融信息,才能及時判斷風險程度、出手程度。 她並稱,完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要協調法律修改,監督部門規則合法性,還要在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的監管框架下,監督行爲監管的統一性,並協調既定政策執行中的跨市場問題,加強監督政策的貫徹實施。 去年,國務院批准成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人民銀行牽頭,成員單位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必要時可邀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參加。人民銀行行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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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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