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1日 03:44 國家發改委日前發佈《關於深入推進煤炭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在規範現有煤炭交易市場的基礎上,加快健全若干個區域性煤炭交易市場;逐步培育建成2-3個全國性煤炭交易市場,形成層次分明、功能齊全、手段先進、運行規範的煤炭交易市場體系。 煤炭交易市場包括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其中,現貨市場包括全國性、區域性和地方煤炭交易市場,期貨市場包括國家批准開展動力煤、焦煤等涉煤期貨品種交易的期貨交易場所。全國性煤炭交易市場主要承擔全國範圍內煤炭交易。區域性和地方煤炭交易市場主要承擔相應範圍內煤炭交易。各級煤炭交易市場作爲市場體系的組成部分,定位不同、功能互補、信息共享、協同發展。 發改委指出,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通過多種形式自願參與煤炭交易市場建設和交易,統籌推進市場體系建設。清理市場分割、地區封鎖等限制,研究制定煤炭交易標準化合同,加強合同履行檢查。根據市場建設和運行情況,完善交易規則,規範交易秩序,加強監督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市場體系建設和運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在協調機制領導下,由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建設全國煤炭交易數據平臺,負責彙集、整理煤炭交易數據,開展市場研究,編制發佈全國性煤炭交易市場價格指數,爲企業和社會提供服務。
|
|
|
|
| |
|
(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21)
|
|
【關閉窗口】
|
|
|
|
|
工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