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3日 05:07 財政部國庫司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此次上海等10個地區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發債總規模爲1092億元。 2014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發行400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彌補地方財政收支差額。上述負責人說,此次上海等10個地區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就是從這4000億元地方債額度內發行的。經國務院批准,試點發債總規模爲1092億元,其中上海126億元、浙江137億元、廣東148億元、深圳42億元、江蘇174億元、山東137億元、北京105億元、青島25億元、江西143億元、寧夏55億元。其餘地區的地方債仍由財政部代發代還。 據悉,試點地區發行政府債券實行年度發行額管理,全年發行債券總量不得超過國務院批准的當年發債規模限額。2014年度發債規模限額當年有效,不得結轉下年。試點地區債券期限爲5年、7年和10年,結構比例爲4:3:3,有利於緩解地方償債壓力,優化地方債務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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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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