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2日 07:39 5月21日,財政部官網公佈《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辦法》,除了此前試點的6個東部沿海省市,北京、青島、寧夏、江西4個省市將新加入試點“自發自還”地方政府債券行列。 所謂“自發自還”,是指在國務院批准的發債規模限額內,各試點省市自行組織本地區政府債券發行、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辦法》首次提出引入債券評級機制,並要求地方政府履行信息披露職責,如債券基本信息、財政經濟運行及債務情況等。 業內權威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現在各地債務狀況、資產負債等基本信息無法獲取,已披露的信息質量不高,市場難以評估這些債券的實際價值。此外,各省對於分配的發債額度,多等同於“上級撥款”,具有一定盲目性,資金使用效益是個未知數。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擴展到10個省市,是爲了讓更多地區摸索債券發行的流程,公開發行的債券成本並不低,債券不是地方融資的唯一途徑,也可採用公私合營PPP模式。 引入評級機制 財政部下發通知表示,經國務院批准,上海、浙江、廣東、深圳、江蘇、山東、北京、江西、寧夏、青島這十個省市,將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 我國從2009年開始由財政部代發地方債券,當年從發行到還本付息,均由財政部代辦。2011年開始試點地方政府自行發債,到去年共有6個省市納入試點,但仍由財政部代爲統一還款。 今年,政府債券發行、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整個流程都交由試點省市自主安排。 根據預算報告,今年地方政府債券總額度爲4000億元,比2013年增加了500億元。按照以前慣例,各省分配到的額度,基本是在上年基礎上略有增長。 除了“自發自還”,今年試點辦法的一大亮點在於要求引入評級機制。辦法要求,信用評級機構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信用評級工作,並及時發佈信用評級報告。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教授溫來成指出,此前針對城投債的評級,爲地方政府評級積累了經驗。因爲除了要評估城投公司資信狀況,還需綜合評估城投公司所在地區的狀況。 爲配合市場化的發行原則,辦法還要求試點省市披露相應信息,如債券基本信息、財政經濟運行及債務情況等。 中誠信國際政府與公共融資評級部分析師關飛指出,信息披露的內容、範圍、程度、時點和頻率等,也需要符合相關的監管要求,既要公開透明,還要足夠規範。 離“市政債”尚遠 今年總額4000億元的地方債券額度,分到各省的額度,相比該省整體的債務額度而言,規模很小。 如在2013年總計3500億元的地方債券額度中,江蘇省分得153億元;而據江蘇審計廳報告,截至2013年6月底,江蘇省各級政府僅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就達到7635.72億元。 辦法雖未對該筆資金的用途作出具體說明,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這筆債券資金基本用於當地保障房、鐵路交通、水熱電氣等基礎設施建設,或者用於償還以前債務的本息。欠發達省份江西、寧夏納入試點,自主發行債券,是否會面臨更高的資金成本呢?溫來成表示,現在納入試點的省市不多,近期問題應該不大。但隨着有更多省市納入,市場機制的完善,不同省份面臨的資金成本的差距也會拉開。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此前一些試點省份,多選擇本地承銷商,在債券發行的同時,或明或暗還承諾有其他項目,即債券發行最終的中標價格,並不是其債券的“實際價值”。 業內權威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成熟的“市政債”,是根據具體項目需求來發債。我國目前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對地方政府而言,很像“上級撥款”,資金並沒有與具體項目對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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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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