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0日 07:48 保監會網站昨日發佈《中國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三項保險業監管新舉措,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涉及機構、高管、業務等重要領域。 《通知》一是允許上海航運保險協會試點開發航運保險協會條款,備案後會員公司可以自主使用;二是允許航運保險營運中心設立分支機構,取消在滬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再保險公司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分支機構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三是取消自貿試驗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 上海保監局局長裴光表示,“這是中國保險監管領域首次允許行業協會作爲條款報備主體,有利於激發航運保險產品創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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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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