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5日 07:06 亟需完善轉載許可付酬機制應儘快通過法律的完善,引導報刊社與網站開展版權合作,形成網絡轉載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規許可付費使用的合作雙贏機制。 日前,國家版權局等部委將保護數字版權、規範網絡轉載作爲重點任務。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於慈珂透露:國家版權局正在對“今日頭條”網進行立案調查,並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作出處理。 “應該儘快通過法律的完善,推動完善網絡版權許可付酬機制,引導報刊社與網站開展版權合作,形成網絡轉載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規許可付費使用的合作雙贏機制。”北京嶽城律師事務所楊增輝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期待“劍網行動”是中國網絡版權保護的一個新開始。 據網絡數據顯示,號稱“新聞搬運工”的“今日頭條”目前擁有1.2億激活用戶及4000萬月度活躍用戶。然而,由於“今日頭條”不生產新聞內容,僅靠挪用、編輯其它媒體的資訊,而且它的很多“搬運”行爲是在“被搬運者”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因此有侵權的嫌疑。 不過,在官方調查結果出來前,對於“今日頭條”是否侵權還沒有定論。但不可否認的是,“今日頭條”通過創新的搜索、提供內容模式獲利不少。其公司創始人張一鳴6月份公佈了“今日頭條”第三輪融資成果,市值爲5億美元。 記者瞭解到,在版權保護比較到位的國家,“新聞搬運”現象較爲少見。以美國爲例,網民要閱讀某報刊的作品,必須登錄該報刊的官方網站,而不是登錄某個“信息門戶網”免費通讀所有報刊的信息。曾經有網站萌生過充當“消息總彙”的雄心,但高昂的版權費用使其不得不望而卻步。 對於“今日頭條”的爭議,除了侵權的指責,也有一部分聲音站在了新媒體發展的角度提出不同看法。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喻國明建議,有關方面應該採取創新方式引導兩者合作,而非單純限制新媒體發展。 “在網絡媒體發展過程中,的確有廉價或者無償使用傳統媒介內容的情況發生,這種情況是需要得到某種程度上的平衡和糾正。”喻國明進一步表示,作爲主管部門,可以設立一個談判協調機制,而不是單用傳統方式來要求它做出回報,而是要協調一種新興的合作模式,也許就會做得更有前景、更符合今天傳媒的發展方向。 楊增輝律師表示,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之間應該加強聯姻,但方式絕不應該是偷雞摸狗地竊取,而應是光明正大地合作,開展版權合作,完善網絡轉載許可付酬機制,實現合作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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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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