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3日 09:55 市場消息指,政府正研究放寬雙倍印花稅(DSD),包括放寬換樓客六個月換樓期,若買家購買樓花,當局擬將六個月換樓期限由單位取得入夥紙纔開始計算,換言之,以現時樓花預售期最長30個月計,即換樓期延長至最多36個月。二手樓方面,政府則擬將六個月的期限改爲於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纔開始計算,即現樓買家可多一至兩個月時間換樓。根據政府原訂建議,購買樓花的市民須於購買單位後六個月內出售原有物業,或現樓買家則須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六個月內換樓,方可獲退回DSD。據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將出席法案委員會會議,就政府意向作交代。消息又指,政府亦正考慮於特定情況下豁免車位DSD;惟豁免工商鋪DSD及爲該方案設日落條款等建議,政府則無意讓步。(ph/a)阿思達克財經新聞網址: www.aastoc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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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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