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9日 04:34 經濟學認爲,只要利益到位,共享本來就是一種主動行爲。 自從國家多部委提出我國電信通信基礎行業要強化“共建共享”目標後,市場對於這一概念的炒作益發劇烈。 容易被忽視的是,共建共享這一口號,其實早在7、8年前就已喊出。但縱觀目前的電信運營市場不難發現,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這三大運營商還是各自爲政,尤其在信號、基站等基礎設施的選址、建造等環節,各家都守住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不肯放手。 相比2G和3G的江湖地位而言,目前已寫進政府工作報告的關於“促進信息消費,實施‘寬帶中國’戰略,加快發展第四代移動通信(4G)業務”,則強化了4G的戰略地位。 在移動互聯時代,4G更多體現爲無線網絡的升級,對基礎設施的覆蓋率、普及率都有更高要求。也就是說,此時由國家層面成立統一規劃的鐵塔公司,利大於弊且時間緊迫。 已老生常談的“共建共享”不到位問題,爲何長久得不到根治?未來是否會得到改觀?實際上,放開民營資本進入電信基礎建設領域,鼓勵混合所有制形式的頂層要求,將有望逐步改變這一狀況。 因此,壟斷只能是形式上的壟斷,真正參與市場競爭和滲透到基站、鐵塔及管道等末梢施工操作的,必定要選擇具有成本控制能力和利益均衡能力的市場化企業。 記者瞭解到,僅目前的狀況而言,絕大多數非完全官方的企業在與三大運營商合作的共建共享處理環節,普遍採用的是先落實一家,以鎖定成本收益,然後在此基礎上與另外兩家運營商的省市級分公司接洽談判,併產生額外利潤。 也就是說,在操作上先“籠絡”一家,保持盈虧相抵,然後以不同的租賃費用、設備分配覆蓋等具體操作手段,實現較爲有效的共建共享。即所謂通過價格和利益的協調去實現這一目標。 據記者瞭解,目前各大通信運營商在省市級網點,多爲收支兩條線,對於基站建設具有剛性任務要求的同時,在資金的使用上也具有一定的寬裕度。 如何激發共建共享的主動性,需要未來新成立的國家鐵塔公司加以全盤考慮。 在記者看來,既要發揮統籌規劃的優勢,也不應忽視某些市場化的利益訴求。達成兩者的平衡,就可以更好地實現共享目標。
|
|
|
|
| |
|
(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19)
|
|
【關閉窗口】
|
|
|
|
|
工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