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11日 08:54 自用充電設施(以下簡稱“自用充電樁”)從用戶報裝到驗收接電全過程將在22個工作日內完成。昨日,《北京市示範應用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建設管理細則》(以下簡稱《自用充電設施細則》)及《北京市示範應用新能源小客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細則》正式對外發布。根據規劃,到今年底,全面完成1000個快速充電樁建設,在五環內初步建成5公里半徑快速充電網絡。 據瞭解,目前本市新能源汽車總量爲6845輛,其中3400餘輛是新能源小客車,包括出租車、駕校用車等。目前通過搖號配置上牌的新能源小客車爲320輛,5月上牌的爲216輛。 《自用充電設施細則》中明確指出,自用充電設施將按“一車一樁”、“樁隨車走”的原則,由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或其委託的機構(4S店)負責“全過程組織管理”,包括組織單位和個人的充電條件確認、設施建設等,並納入其售後服務體系;流程上,從用戶報裝到驗收接電全過程在22個工作日內完成。 同時,《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規劃設計指標》考慮將新建建築按照一定停車位比例配建充電設施。《關於推進既有居住區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安裝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也已正式向社會徵求意見,近期將發佈實施。 根據《通知》,物業公司要積極支持配合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的安裝,做好勘查現場、提供圖紙、指認暗埋管線走向和現場施工等配合工作,並不得藉機收取費用。對物業服務企業不配合的行爲,各區縣的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其改正並做信用記分和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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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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