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19日 08:00 從今年7月1日起,武漢市公積金繳存職工若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且個人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積金賬戶內資金,提取次數原則上一年一次,可提取個人賬戶內全部或部分餘額。武漢是第一個從收入角度放寬提取條件的城市,或將引起更多地方的效仿。 放鬆公積金提取漸成共識,北京、上海、山東、安徽、廣東、廣西、武漢等多個省市區都突破現有條例規定,允許公積金用來看病或支付房租、物業費等費用。今年4月,上海表示將進一步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物業費政策,提高提取額度。北京也表示,公積金貸款購房人提取公積金,將不再需要提交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等材料,提取頻率也將由一年一次縮短爲三個月一次,提取限額爲三個月公積金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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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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