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5日 07:49 6月24日,審計署公佈了《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報告”)。報告顯示,38箇中央部門及其389個所屬單位的“三公”經費和會議費財政撥款支出比上年下降22.93%,但至2013年底,仍有14.14%的部門預算未執行。 審計結果顯示,不管是“三公”經費還是會議費用,均出現了中央部門向所屬企事業單位轉嫁、攤派費用的情況。 “約束‘三公’消費、強化現行預算制度的分配與監督職能,最終還是要回到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設的軌道上來。”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教授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建立全口徑的預決算管理體系,防止體外循環。” 因公出國(境)成爲本次審計“三公”經費中的“重災區”:38箇中央部門中,14個部門本級和54個所屬單位一共超標準、超預算或超範圍列支出國(境)費用3229.53萬元。 在轉變工作作風、精簡會議的大背景之下,審計報告顯示,會議費用超標、向所屬單位轉嫁費用等問題較爲普遍。報告顯示,國家發改委、文化部、衛生計生委等23個部門超標準、超範圍或虛列會議費支出1355.85萬元。 公務用車的違規行爲方面,佔用下屬單位車輛和轉嫁費用問題同樣存在。審計報告稱,8個部門本級和32個所屬單位長期佔用下屬單位和其他單位車輛145輛,還通過租賃等方式變相配備公務用車62輛;6個部門本級和63個所屬單位無預算、超預算列支公務用車費用1094.15萬元,此外,還發現轉嫁或攤派公車運行費用66.72萬元。 在“三公”經費零增長的壓力下,通過虛設項目、轉移資金、向所屬企事業轉嫁費用,使預算外資金實現“體外循環”,成爲發揮政府預算約束的障礙之一。 北京大學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錫鋅此前對本報記者表示,要約束“三公”經費,預算公開是關鍵。預算過程要公開、調整變化的動態要公開;此外,還需要全社會更爲廣泛地參與監督。 “真正實現全口徑預算還有一個過程,需要法治層面的制度設計,比如,《預算法》要明確事權,對各主體的相關責任做出規定。”劉劍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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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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