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7日 07:32 中國企業評價協會聯合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近日發佈《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準則包含“法律道德”等10個一級評價指標、“遵守法律法規”等63個二級和三級評價指標。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企業評價協會會長侯雲春說,制定準則的目的是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並能用於企業自我評價和第三方評價。準則主要參考了國際標準化組織發佈的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同時加入了面向中國企業的指標元素,使社會責任評價更加客觀、科學。中國企業評價協會希望使其成爲我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領域的權威標準。 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中國企業評價協會CSR評價委員會學術總監鄭路進行解讀說,準則制定了“法律道德”、“質量安全”、“科技創新”、“誠實守信”、“消費者權益”、“股東權益”、“員工權益”、“能源環境”、“和諧社區”、“責任管理”10個一級評價標準,以及63個二級和三級評價標準。標準的排序和得分比重相應體現了各個標準的重要程度。按照企業在各項指標的得分總和,可進行企業社會責任評級。願通過準則的發佈和實施,推動企業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提升管理和經營模式,將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轉化爲競爭力,實現經營績效、生態環境、社會效益的和諧統一。 中國企業評價協會成立於1992年,隸屬於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是目前國內唯一一家在國家民政部註冊的專門從事全國性企業評價、研究、諮詢工作的社團法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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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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