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2日 19:06 被視作中國版市政債的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將正式開啓。中國財政部週四(5月22日)公佈,在2014年4000億元人民幣地方債發行規模內,上海等10個地區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總規模爲1092億元,期限分別爲五年、七年和10年。 財政部網站刊登國庫司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的新聞稿顯示,江蘇獲准發債規模最高,爲174億元;其次是廣東和江西,分別爲148億元和143億元;山東和浙江緊隨其後,均爲137億元;上海和北京分別爲126億元和105億元;寧夏、深圳和青島分別爲55億元、42億元和25億元。 新聞稿稱:“試點地區發行政府債券實行年度發行額管理,全年發行債券總量不得超過國務院批准的當年發債規模限額。2014年度發債規模限額當年有效,不得結轉下年。” 其中,五年、七年和10年債券比例爲4:3:3;且應當以同期限新發國債發行利率及市場利率爲定價基準、採用承銷或招標方式確定債券發行利率。 財政部要求,試點地區不僅要擇優選擇信用評級機構,而且今年還應在以前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基礎上,進一步規範信息披露工作,按有關要求及時披露債券基本信息、財政經濟運行及債務情況等。 中國財政部週三發佈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辦法的通知,明確2014年上海、浙江、廣東、深圳、江蘇、山東、北京、江西、寧夏、青島試點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 財政部在答記者問中稱,選擇這10個地區試點主要是基於以下考慮:一是這些地區具有較強的改革試點意願;二是上海等六個省(市)通過近年的自發代還試點,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相比其他省份條件更加成熟;三是北京等4個新增試點地區,地處東部、中部和西部,有一定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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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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