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 09:51 據經濟參考報19日報道,《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已由國務院下發至中央各部委及相關部門,未來我國不動產登記將實現多層次信息共享。其中,國土部將牽頭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以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實時共享。 據權威人士透露,該條例共六章三十五條,將於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內容包括不動產登記適用對象、執行部門以及登記程序、信息共享和法律責任。條例規定,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和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等均爲不動產登記適用對象。 上述權威人士稱,條例在登記程序、法律責任方面沒有明顯改動。但在信息共享方面,條例提出,未來各級不動產信息將統一納入國土部牽頭建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並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實時共享,這意味着不動產信息將在國土系統內部各級共享。 該人士稱,條例還提出,在建立國土系統內部聯網、建立相關部委的信息聯網的同時,加強各有關部門的信息互通有無。他表示,這意味着除了國土系統內部共享外,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將與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審批信息、交易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以避免登記申請人重複提交。 此外,國土、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也應加強彼此之間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的互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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