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07日 20:55 7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印發了《關於推進本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以推進上海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意見再次明確,上海國資改革的主要目標是經過3-5年的推進,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除國家政策明確必須保持國有獨資外,其餘實現股權多元化,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企業股權結構進一步優化,市場經營機制進一步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完善,國有經濟活力進一步增強。 7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印發了《關於推進本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以推進上海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意見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爲指引,以促進各類企業相互融合、共同發展爲導向,以發展公衆公司爲主要實現形式,實現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與優化國資佈局結構、實施開放性市場化聯合重組相結合,與推動國資有序流動、盤活用好國有資產想結合,與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爲上海社會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意見再次明確,上海國資改革的主要目標是經過3-5年的推進,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除國家政策明確必須保持國有獨資外,其餘實現股權多元化,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企業股權結構進一步優化,市場經營機制進一步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完善,國有經濟活力進一步增強。 意見提出了上海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9條具體措施,分別是: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優化國有企業股權比例結構,加快開放性市場化聯合重組,實施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明晰企業改制重組的決策程序,規範財務審計和企業價值評估,堅持市場決定對象和發現價格,平等保障相關利益主體合法權益,完善國有企業改制的政策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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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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