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6日 14:32 據《勞動報》報道記者昨天從市公積金中心獲悉本市將從7月1日起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2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爲2013年月平均工資。 2014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2013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爲各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爲各1%至8%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繳存比例各不低於規定的最低繳存比例取正整數)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其緩繳額。 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爲2116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爲3626元。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下限爲226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參照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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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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