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號附件《消費稅新增和調整稅目徵收範圍註釋》中明確“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徵收範圍另行制”,但在實際操作中究竟如何界定“高檔”,至今仍未明確規定。 對於此次財政部考慮要將化妝品分爲高檔化妝品和一般化妝品,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表示,界定“高檔”與否最關鍵的因素是價格,但化妝品種類繁多、名稱各異,如何分類成爲最大的難題。 在我國,普通化妝品生產企業自產並銷售的化妝品需要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爲17%)、消費稅(30%)、企業所得稅(18%-33%不等)、城建費(消費稅和增值稅總額的1%-7%,其中城市7%、縣城5%、鄉村1%)、教育費附加稅(消費稅和增值稅總額的3%)、河道管理費(1%)等稅費;而商貿企業(零售企業)銷售化妝品則需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河道管理費等。此外,進口化妝品還需要繳納至少6.5%的關稅。 而企業通過在商品銷售價中加入稅額的方式間接將稅轉嫁給消費者,“重稅”也成爲造成中國化妝品價格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知名護膚化妝品專家冰寒認爲,雖然無論國內還是國外化妝品,消費稅所佔比重均較大,但是,化妝品市場格局並不會因價格變動而改變。冰寒舉例稱,“消費者選擇彩妝的主要因素在於文化與情感的認同,並不是價格。原有價格爲50元的化妝品降稅後定價40元,並不會吸引來1000元檔化妝品的消費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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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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