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葛蘭素史克的商業賄賂案後,代號爲“培根”的爆料人舉報世界醫藥巨頭法國賽諾菲公司,向79家醫院的503位醫生,借“研究經費”名義,支付約169萬元的費用。而8月10日,諾華製藥前醫藥代表亦披露了諾華爲追求藥品“善龍”在北京幾家大醫院中銷量的快速增長,以直接向醫生提供推廣費用的方式換取銷量的不當行爲。這一系列涉及醫藥賄賂事件的集中爆發,引發了輿論的強烈關注。
賽諾菲所謂的“研究經費”到底屬於正當醫療服務費用範疇還是商業賄賂“回扣”,引來諸多爭議。賽諾菲表示,新藥上市後的臨牀監測試驗(即PMS)在全球被普遍採用,這既有助於藥企更進一步瞭解新藥的治療價值,又能給醫生制定合適患者的治療方案提供有價值的學術信息。業內人士表示,藥品上市後的臨牀監測的確非常重要,但可惜目前國內多數藥企僅僅把PMS當成一種促銷手段,臨牀醫生對PMS的重視程度也很弱,如果參與臨牀試驗的醫生根本沒有履行病例觀察和研究的職責,而只是一味“填單子、報名額”,無疑涉嫌變相收受回扣。
醫藥界收受變相回扣的情況早已是行業積弊,甚至已經成爲醫藥行業的“潛規則”——“賽諾菲事件暴露出來的問題不是個別現象,帶有一定普遍性。”廣東省醫療行業協會會長田武漢教授說。而中國醫藥企業協會管理會會長於明德則認爲,“外企還好一點,國內藥企行賄現象更嚴重”。近年來藥品價格居高不下,“看病貴”成爲民生不堪承受之重,藥企的商業賄賂負有不可推卸之責。
要整飭醫藥領域的沉痾亂象,淨化醫療衛生環境,解決民衆看得起病,買不起藥的怪象,就必須嚴厲打擊藥企的商業賄賂行爲。醫療行業要健康發展,首先要強調的是從業者的自律,一方面要加強對藥企賄賂行爲的打擊和約束,另一方面,要打造廉潔醫院,建立醫生的自律制度,堵住商業賄賂的“後門”,更重要的是要執行嚴格的法律監管。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鄧海華指出,國家衛生計生委將堅決支持查處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對於行賄的企業和個人進一步完善不良記錄制度,同時建立醫療誠信體系,嚴厲懲處制度,加大處罰力度。同時,要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立足於長遠的制度建設,從源頭上探尋治本之策。除了建設醫藥購銷公開交易平臺,規範醫藥購銷秩序以外,更重要的是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切斷醫院與藥品、醫生與開單之間的利益關係,進一步“醫”“藥”分離。另外,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完善醫療服務價格體系,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合理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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