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8日 08:37 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5月8日訊,香港證監會消息,原訟法庭在5月5日應香港證監會申請,在其針對國美電器(00493.HK)前主席黃光裕及其妻子即國美電器前董事杜鵑進行的法律程序中做出命令,就他們在2008年1月22日至2月5日期間進行股份購回時違反董事責任的行爲向國美電器4.20億港元及利息。 黃光裕夫婦所作出的賠償將由法院將其繳存的4.20億港元和利息劃轉與國美電器;黃光裕其他凍結資產同步解禁;香港證監會的法律費用由黃光裕夫婦承擔。 待黃光裕夫婦向國美電器及香港證監會支付有關費用後,香港證監會將中止相關法律程序,且不會再就此事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發稿:鄧軼/何巨驫 審校:於麗波/陳金豔 *本文信息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 官方微信互動DZH_news 上海站電話:+86-21-2021 9988-31065 北京站電話:+86-10-5799 5701 微博爆料weibo.com/dzh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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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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