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和您的另一半從民政部門手中接過結婚證書開始步入婚姻殿堂時,一個以夫婦二人爲核心家庭便誕生了。結婚是一個生命週期的起點,二人的財務生活不見得是1+1=2簡單,比其婚前將發生一次質變。從理財的角度分析,二人的收入可以保持獨立性,維持婚前狀態,二人的開銷可保持獨立性,維持婚前狀態;二人的投資賬戶可以保持獨立性,維持婚前狀態。但是二人的保險則必須整合,這是保險特有的性質所決定的。
新婚家庭由於必須以夫婦二人爲核心,所面臨的風險主要是一方因失業、失能、疾病、傷殘、死亡等原因造成的家庭收入中斷或減少等財務危機。主要保險要圍繞這一風險而設立。一般而言,夫婦二人的保額要符合各自的收入10倍爲標準來安排。如果今後要辦理房貸、車貸和考慮子女留學等,保額還要覆蓋貸款額和留學費用額度。
新婚夫婦的保險整合和重新安排要圍繞上述風險進行調整,一是重新檢查審視婚前所購保險。如果原保單缺乏保障功能,保障功能不足一定要做退保處理,雖然退保會造成一定的損失,但繼續繳費維持無保障功能的保單損失會更大。如果原保單的保額不足可以按保費佔年收入1/10保額這年收入的10倍的比例補足保額。二是將婚前保單的受益人由父母調整爲配偶或將配偶納入受益人之列。
考慮到新婚夫婦將來要安排購車買房等重大支出,幾年後還要養育子女,因此,支出較多,在保險安排上理應以低保費高保額的定期險、意外險爲主,同時兼顧長遠搭配一定比例的代有現金或價值的終身壽險等。其比例安排爲“繳費20年期的終身壽險爲總保額20%;繳費20年的定期壽險佔總保額30%左右,一年一保的意外傷害險佔保額30%左右,健康險可佔總保額的20%左右。所要注意的是,在安排保險時,要以自己的年收入金額爲標準來安排,如自己的年收入爲10萬元,安排以自己爲被保險爲受益的保額應不低於100萬,收入爲5萬元,安排以配置爲被保險人,自己爲受益人的保額應不低於50萬元。
(作者:網站編輯 紀沫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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