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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保險:運動員的保護傘
 

  在第十二屆全運會上,運動員們在賽場上奮勇爭先、奮力拼搏的同時,激烈的比賽也使其頻頻受傷。2013年9月8日下午,解放軍隊選手孫越在全運會小輪車越野賽中受重傷,被急救人員用擔架擡下場並由急救車送醫急救。

  同樣在9月8日,舉重項目男子62公斤級比賽中,海南隊選手伍仲雙在第一次抓舉130公斤時失敗,右臂受傷,未能完成比賽。9月6日,在全運會江蘇男籃對陣解放軍男籃的比賽中,易立在搶斷時不幸受傷離場,賽後經檢查確認爲右手手掌第四掌骨骨折,由於需要手術,易立或將錯過2013-2014賽季CBA聯賽的部分比賽。

  因爲在賽前訓練中不慎拉傷腿部肌肉,河北老將史冬鵬已確認將退出第十二屆全運會的男子110米欄比賽。

  我國體育運動傷殘風險呈現“兩低一高”特徵:低傷殘率、低死亡率、高重傷率。截至2012年年底,我國有專業運動員3萬人,僅2012年上半年就有480人發生不同程度的傷害。近年來,體育行業的傷殘事故時有見諸媒體。

  在國際上,保險已經成爲各項體育運動發展的堅實後盾。無論是運動員所屬的運動隊、俱樂部還是運動員自己,都不吝重金購買保險。據瞭解,我國體育界的傷殘保障體系基本以社會保險(工傷保險、醫保)和互助保險(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提供的“傷殘保險”)爲基礎,商業保險爲補充,政府救濟補償爲依託。由於基礎保險水平不高,商業保險的作用顯得格外重要。保險公司也要加強對體育險種的開發,爲我國體育事業的發展,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摘自中國保險報 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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