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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以房養老”
 

  陳大伯退休後與兒子一起生活,因爲退休金較低,所以日子過得極其節儉。但陳大伯的過於節儉令兒媳非常不快,常常埋怨他太摳門。陳大伯怎麼也想不通,兒子和媳婦不花一分錢住在他的房子裏,而當自己百年後,這套位於市區城鄉結合部、自建的市值200多萬元的三層樓就歸兒子了,可現在他們還跟自己算計。

  一天,當陳大伯又一次抱怨兒媳時,鄰居李大叔就對陳大伯說:“大伯,恕我直言,造成這種尷尬的原因,主要是你只會守財,不會理財。按你現在的活法,白吃白住遭白眼,百年後你的房子變成了遺產,還可能因爲房子造成子女之間的矛盾。你不如變守財爲理財,重新打理自己的生活。你有一棟三層樓房,爲什麼不考慮‘以房養老’呢?”

  對於鄰居李大叔的建議,陳大伯很感興趣,便向李大叔討教理財的辦法。於是,李大叔結合親身體會,向陳大伯講述了自己的理財經:“我結婚前,與父母住在一起。7年前,房價開始瘋漲,那時我要結婚,父親將位於市區繁華路段的一套四室二廳170平方米的房子以100萬元賣掉。父親將賣房子的一部分錢給我,讓我去房價相對便宜的地段買一套房子,而他和我媽拿着一部分錢回鄉下老家生活去了。之後,我用40萬元買了一套房子,幫父母將60萬元存進了銀行。父母搬回鄉下後,存款利息加上我們給的生活費,足夠他們的日常開銷。如果父母不幸遇上大病,那些存款就能派上用場。我們有了房子,父母也有了保障。父親這種以房養老的理念,在那時可是挺超前的。事實證明,父親的做法是正確的。”

  聽了李大叔的介紹,陳大伯的鬱悶一掃而光。他與兒子兒媳商量後,制定了一份理財方案。之後,他將三層樓以280萬元的價格賣掉,將錢給自己留一份,其餘的分給兩個子女。考慮到兒子負擔重,他給兒子的錢比女兒多一點。對於這種分配方案,兒子和女兒都滿意。兒子說:“在老房子裏住,我們很想改善居住條件,但手頭缺錢。現在好了,用老爸給的賣房錢,我買了一套三居室還有節餘,日子也好過多了。”而陳大伯的女兒對於自己能分到老爸賣房的錢感到很意外,充滿了感激。

  陳大伯的兒子拿着賣房的錢,擁有了一套三居室,而陳大伯則每月花500元,住進了只交伙食費的社區養老院。爲了打理好手中的餘錢,他買了一份貨幣型基金,做了一份定投。每年雖然收益不多,但穩賺不賠。另外,他還買了商業養老保險,這樣的話,退休金加上商業保險,就等於爲他的晚年生活上了“雙重保險”。雖然陳大伯依舊沒醫保,但有了這“雙重保險”,他對未來沒有擔心。

  如今,國家提出“以房養老”(也稱“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倒按揭”)的新概念,即可用倒按揭的方式將房子抵押給銀行,每月領取養老金,等老人百年後,房子歸銀行。此外,在“以房養老”實踐中,需要注意法律規範。如,老人出賣房屋時應先收房屋對價款再辦理過戶手續。涉及抵押貸款、倒按揭的,要明確利率是否隨銀行利率調整而調整,抵押房屋的價格是否隨市場房價的上漲而上調,等等。對於這種養老方式,許多老人認爲對子女無法交代。而陳大伯這種“民間”自創的“以房養老”模式,似乎更符合我們的國情。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摘自中國保險報 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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