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餘先生今年40歲,月收入稅後可達3萬元;餘太太38歲,每月收入5000元;二人丁克家庭,均有三險一金,沒有其它商業保險;目前家庭平均月支出1萬元左右,還要贍養老人4000元,償還房貸7000元;因業餘時間自由,假期習慣外出旅遊,年終獎金基本用於旅遊支出。
保險需求分析
本家庭屬於“中年家庭”類型,因此在家庭理財的八大核心規劃中: “風險管理規劃”和“投資養老規劃”應優先考慮,是本次規劃應當重點兼顧的內容。保險規劃應遵循三大優先原則:經濟責任人優先、保障優先、嚴重損失風險優先;從資金投入順序與重點而言,先做好基礎層:意外保險(不確定的風險),重疾和定期壽險(重大損失風險),醫療保險(一般風險);重點謀劃品質層:未來養老準備和高端醫療。因此本家庭保險需求科學排序爲:意外保障、健康保障和養老準備。
餘先生保障利益簡述
一、意外保障方面
1.意外醫療保障:門診/住院100元免賠100%報銷,全年限5萬元;
2.意外傷害保障:一般意外身故/傷殘/燒燙傷,最高賠付50萬元;因搭乘公共交通、私家車以及自駕私家車發生上述風險,最高賠付100萬元;因搭乘民航客機發生上述風險,最高賠付200萬元。
注:發生意外風險時,符合賠付條件的其他壽險產品,也會履行各自的賠付責任。
二、健康身價保障
1.重疾保障:60歲前,重大疾病保障100萬元;
2.身故保障:60歲前身故/全殘最高賠付100萬元。(與重疾保險共享保額)
餘太太保障利益簡述
一、意外保障方面
1.意外醫療保障:門診/住院100元免賠100%報銷,全年限5萬元;
2.意外傷害保障:一般意外身故/傷殘/燒燙傷,最高賠付50萬元;因搭乘公共交通、私家車以及自駕私家車發生上述風險,最高賠付100萬元;因搭乘民航客機發生上述風險,最高賠付200萬元。
注:發生意外風險時,符合賠付條件的其他壽險產品,也會履行各自的賠付責任。
二、健康身價保障
1.重疾保障:60歲前,重大疾病保障20萬元;(與壽險共享20萬元保額)
2.身故保障:60歲前身故,至少賠付50萬元+養老險累繳保費+累積紅利;60歲後身故,至少給付保證領取養老金+累積紅利
三、未來養老保證
1.養老年金給付:55-74歲每年確定至少給付4.8萬元;75歲後金福來養老金中檔保額分紅增值,每年平均領取不會低於4.8萬元;
2.保險紅利給付:74歲長城人壽養老金滿期,可一次性領回累積紅利27萬元左右(中檔);恆安標準人壽養老金,分紅遞增保額直接增加每年養老金的領取,每年領取至99歲可多領養老金110萬元左右(中檔)。
方案點評總結
丁克家庭成員多高學歷、高收入,注重生活品質追求自由自在,而且思想先進願意接受打破傳統理念的設計。本方案在保障設計上,根據家庭特點,着重意外與健康重疾的保障、消費型保險的設計,讓家庭利用最少的資金撬動更高的保障額度。在意外保障上,5萬元的意外醫療,100萬元的公共交通與自駕車,以及200萬元的民航,滿足愛出遊家庭的基本保障要求(建議每次出遊前,要臨時加強旅遊保險,尤其是境外旅行);在健康重疾上,設計的重點不是醫療補償,而是家庭收入的補償,在補償2年年收入的基礎上,考慮到了房貸和贍養老人的需求(建議家庭根據具體房貸情況、老人未來贍養費用的預計需求以及養老金保險的保費需求,適當爲先生加強消費型定期壽險,建議保障期15年以裏)。
本次資金規劃的重頭放在了家庭養老準備上,符合丁克家庭的理財規劃重點。根據目前家庭開支1萬元以及享有社保水平預測,未來家庭每月退休收入和目前實際支出需要約有4000元缺口(通脹部分由家庭其他理財資金解決),因此在太太身上設計了兩款養老金保險,二者的搭配綜合了市場上養老金的優勢,放大了資金利用效率,養老金的總體回報足以彌補保障險的資金消費。家庭高額醫療費用補償和醫療品質的提升,本次沒有涉及,建議家庭下一步考慮高端醫療保險的規劃。關於家庭更長時期的保障(60歲以後),建議家庭在資金更加充裕時,結合家庭的資產傳承規劃再做考慮。綜上所述,本次規劃充分考慮了家庭保險現實需求,保障重點務實額度充分;資金規劃合理,爲家庭未來其它規劃留下了靈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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