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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麼消除公衆的養老憂慮
 

  零點研究諮詢集團近日發佈了《2006年中國居民生活質量報告》。調查發現,2006年城鄉居民的養老憂慮進一步加深,在城市居民當中表現得特別明顯。

  這給我們提出了一個現實的問題:養老問題何以解決?如何消除公衆的養老憂慮?筆者以爲,澳大利亞的養老保險模式可以給我們一定的借鑑。

  現行的澳大利亞養老保險制度主要由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所組成。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適用於澳大利亞全體公民和在澳大利亞居住10年以上的外籍人口,資金全部來自稅收。補充養老保險制度,1983年以前,主要在政府公務員和白領職工中實行,約有30%的僱員享受。1992年澳大利亞議會通過《退休金保障法》,從同年7月1日開始強制實施,僱主必須爲僱員建立補充養老保險,違者嚴懲。

  自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雖然國家沒有出資償還養老保險隱性債務,但也一直沒有停止對養老保險的暗補。一方面,讓職工感覺不到國家財政對養老保險的實際補助,因而難以吸引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參加現收現付式的養老保險,使擴大社會統籌的覆蓋範圍變得異常困難,另一方面,這種暗補又微不足道,與國家應當承擔的財政責任是極不相稱的,解決不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危機。我們應當借鑑澳大利亞的做法,將政府財政對養老保險的暗補改爲明補,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國家責任應當目標化。1998年以來,爲了解決養老金的拖欠問題,中央財政多次以借款或轉移支付的形式補助地方,確保養老金髮放,地方財政也有不同程度的投入。但這種投入是被動的,甚至是盲目的。因爲,這種財政投入沒有明確的投入目標,因而彈性太大,財政想投入就投入,想投入多少就投入多少,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始終是紙上談兵。哪個地方養老金拖欠問題嚴重一些,上一級政府財政支持就可能多一些,造成了會哭的孩子有奶吃。借鑑澳大利亞的做法,讓離退休人員隨着經濟發展而提高待遇所需的資金由財政預算安排。

  國家責任應當漸進化。在歷史欠賬還未找到有效化解辦法的條件下,加上缺乏現實政治、法律、經濟的紮實準備,就開始了社會化發放,加大財政投入的力度已刻不容緩。但是,計劃經濟幾十年造成的中老年職工養老金欠賬絕對不是現在一代人或一屆政府就可以償還的。因此,要採取自然過渡的方式來消化歷史欠賬。

  國家責任應當法制化。我國養老保險統籌層次極不統一,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爲數不多,多數地方還停留在縣級統籌、省級基金調劑上。應當通過人大立法,明確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職責。或者通過制度設置,將國家責任分解到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之中去。

  筆者以爲,惟有突出國家責任,才能消除公衆的養老憂慮。

  (作者:朱四倍)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200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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