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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容和默許騙保的車主有可能要坐牢
 

  今年8月,陳先生不小心把自己的奧迪車開進了水坑,壞掉了。修理工小黃說,行駛過程中進了水,保險公司是不賠的。怎麼辦?陳先生想了個歪點子,讓小黃撒了個謊,說車是在停放時被水淹的。不久,陳先生從保險公司領了1.5萬元賠款。10月份此事敗露,二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這是一起典型的汽車騙保案。

  針對愈演愈烈的此類案件,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昨天發出預警,今年以來,浙江省車輛保險詐騙犯罪案件數量激增,不少車主、汽車修理工和保險公司職員也參與其中。截至10月底,全省公安機關共破獲車輛保險詐騙案件130餘起,涉案金額500餘萬元,抓獲犯罪嫌疑人30餘名。

  據瞭解,金華警方目前抓獲多個騙保團伙,查證保險詐騙案件70餘起,遍及金華、杭州、寧波、溫州、麗水、衢州等地,詐騙金額高達400餘萬元。寧波、溫州警方也破獲了一批車輛保險詐騙案,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

  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透露,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種作案方式:

  一是車主編造事故發生原因,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金。

  二是車主授意維修工人僞造或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騙取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單,後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理賠金,用於支付維修費用。

  三是汽車修理工利用已經損壞的車輛僞造或故意製造交通事故,賺取保險公司理賠金與維修費的差價。

  警方表示,“職業撞車族”與部分車主、維修、保險、醫院等工作人員相勾結,形成“一條龍”服務,利用僞造或故意製造交通事故、提高保險定損數額、僞造保險委託書、僞造人員傷殘等手法,來騙取保險金,詐騙成功率很高。不少車主因爲貪小便宜,默許、縱容甚至明確委託撞車騙保,以便給車輛免費更換零配件甚至從中分成。

  “縱容和默許故意撞車騙保的車主,也有可能涉嫌犯罪。”省公安廳經偵總隊有關負責人說,“刑法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甚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00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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