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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保險該怎麼分?
 

  趙女士問:近期準備與丈夫離婚,但是發現他有一份30萬元的鉅額保險合同。丈夫解釋說,是他爸爸去年贈給他的,算個人財產。我該怎麼辦?

  理財專家熱線答:依據《保險法》和《婚姻法》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作爲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險費用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摘自和訊網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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