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今天召開的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強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保險監管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部署和國務院23號文件,一手抓改革發展不動搖,一手抓防範風險不放鬆,堅持用改革和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不斷加強和改善保險監管,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維護國家金融保險安全,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吳定富指出,隨着國務院23號文件的貫徹落實,保險業發展的環境進一步優化,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支持保險業發展的熱情已經充分調動起來,保險業處於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然而,保險業在搶抓機遇、加快發展的同時,更要深刻認識保險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一步增強做好保險監管工作的使命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於未然。
吳定富說,當前保險業公司治理結構監管的理念和制度框架已經確立,但是與國外先進保險企業相比,我國保險公司治理結構還不完善,治理結構建設“形似而神不似”。今年保險監管將從保險公司的決策機制和管理體制上着手防範風險,重點落實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監管的可操作性。在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監管制度體系建立方面,保監會將盡快發佈保險公司治理結構指導意見的配套制度,對獨立董事、總精算師、關聯交易、內部審計、風險管理和合規管理等治理結構方面的重要內容進行規範和指導,同時制定規範保險公司章程、股權、董事會運作等方面的制度,修訂《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指導原則》,研究建立保險公司治理結構評價辦法,從而逐步完善保險公司內部控制規範。
吳定富強調要督促保險公司落實相關制度,清晰界定董事會和管理層、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職責,按照規定聘任符合條件的獨立董事,建立健全董事會專業委員會設置,設立總精算師和合規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以及內審等相關工作部門,逐步完善定期報告制度並嚴肅查處抽逃資本金、侵佔挪用資金、通過非法關聯交易轉移公司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爲。
在加強董事及高管人員管理方面,吳定富強調要加強對保險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查,建立受處罰高管人員名單制度,防止違規高管人員異地異崗任職。同時加強對保險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員的培訓,強化高管人員的管理責任,督促保險公司建立科學的績效考覈機制、薪酬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全面落實《國有保險機構重大案件領導責任追究試行辦法》,對因違規違紀經營或隨意決策造成重大風險或損失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吳定富同時指出,加強信息披露,提高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透明度,可以有效增強社會監督,對於規範保險公司經營管理行爲和保護被保險人利益,保險監管工作要通過制定《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範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方式。強化對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須要求保險公司對披露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並嚴格追究披露虛假信息相關人員的責任。
(作者:張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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