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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給你生育險了嗎?
 

  “爲權利而鬥爭是權利人對自己的義務。”這是德國法學家魯道夫·馮·耶林的一句名言。在“三八”婦女節這樣一個充滿溫情的節日裏,“權利”、“鬥爭”,這些冷冰冰、硬邦邦的字眼也許不但讓男性讀者,也會讓很多女性讀者感到不舒服吧。然而,當您留心觀察周圍女性權益保障的現狀,您將不會認爲我們是在杞人憂天。

  來自山西省婦聯的一份報告表明,去年一年內,在591件信訪案件中,勞動權益類達120件,佔侵害婦女權益案比例最大,比2005年同期上升6%。主要體現爲就業性別歧視、婚孕及保健福利得不到保障、養老或醫療等保障不到位等。

  今天,我們的關注點從第三者插足、家庭暴力等話題上移開,落在上述這些婦女生存權益保障問題上。畢竟,這些纔是每一名女性都必須面對和正在經歷的人生。

  工作着是美麗的 同工同酬卻是艱難的

  不僅是剛畢業的女大學生,也包括正在工作狀態中的女性和那些將要面臨退休的女性,大家普遍認爲,女性的勞動權益受到了日益嚴重的侵害,而性別在就業、再就業中受到歧視的現象更爲突出。

  家住省城的本科畢業生小田是優秀學生幹部,也有過兼職經歷,她算得上是同班女生中的翹楚。即使如此,她至今尚未找到理想的工作。“我想去的幾家單位都表示不要女生,雖然語氣很委婉,態度卻是堅決的。儘管我與那些男生不相上下,但財務這個崗位就是不會給我,大概就是因爲我得生孩子請假。法律也拿不住他們的把柄,因爲他們會告訴你這個職位已有人選,你又無法找證據。近十年來這已經是老生常談了,我只能繼續降格以求。”

  38歲的太原市郊某大型國企女工魏英正在猶豫是不是該響應單位號召選擇內退。“退吧,自己還這麼年輕,實在不想閒下來。不退吧,明擺着,這是單位在變相裁人,也許下崗、分流、調換工種,不確定因素更多。思來想去,還不如內退算了,還能拿點穩定工資。”

  30歲的某公司人力主管孫萌則有着“白骨精”(白領、骨幹、精英)光環下的深重憂患與牢騷:“男女兩性在工作職位和晉升機會上存在的差異直接影響到雙方收入的差異、所獲得的社會保障和福利的差異。比如總經理助理位置空缺,同樣條件下,肯定傾向於男性人選。又比如年終紅包,公司規定,紅包數額是保密的,但實際上,大傢俬下都會互相打探。同樣的職位,男同事的紅包就比女同志豐厚一點。也許,領導們以爲,女性對工作成就期望值相對要低一些。雖然差別不是很大,但這在實質上反映了女性與男性在社會地位上存在差異!”

  以上現象並非個案。

  山西句正律師事務所:我國目前適用的法定的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性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爲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

  遺憾的是,國家雖然在法律上明確規定男女平等,但是由於對用人單位缺少實質上的處罰性措施,用人單位即使不遵守法律規定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因此,這些現象普遍存在。千萬個小田孫萌們根本無力抗爭也無權選擇。

  做母親是幸福的 決定做母親卻是兩難的

  在私企任文祕的劉小姐已經32歲了,卻一直不敢要孩子。理由很辛酸:休完產假回來後,肯定沒自己的位置了。單位已有前車之鑑。工作是生存的根本,要工作還是要孩子?這是個問題。同年齡、在某報社工作的賈編輯比她幸福多了。她生孩子休息了半年,享受產假待遇,上班後仍在原崗位任職,只是生孩子的數千元費用完全由自己負擔。相對更幸福的是同年齡、在省城一職業技術學院任教的陳老師。她的產假加上寒暑假共休息了一年,除代課費外,薪水一分不少,上班後照常代課,每天有哺乳時間。她生孩子在2001年,學校給報銷了800元生產費用。

  劉、賈、陳三位女性都是有知識的職業女性,但她們都沒有聽說過“生育險”這一名詞。2005年在北京首先實行的生育險,是目前爲止最能體現對女性關愛的國家規定,也是目前爲止還遠未能大範圍普及推行開來的一項國家規定。

  生育保險是純福利性、保險費由企業按月繳納、個人不承擔任何費用,適用於國有、集體、外資、私營等城鎮各類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一個小險種,只要是與單位形成勞動關係的、符合國家和省市計生政策規定生育或流產的在職女職工均可享受(有些城市男職工也可享受),包括固定工、合同工、聘用幹部、一年以上的農民合同工、臨時工等。賠付項目是生育津貼(即產假工資),生育醫療費(包括住院費、藥品費、手術費、治療費),產前檢查費三項。

  按規定,參保女職工在自己選定的醫保定點醫院發生上述費用後,應先現金墊付,待生育醫療終結後,攜帶本人的有關證件再辦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手續。但採訪中記者發現,我省享受此待遇的女性爲數很少,許多人甚至根本不瞭解該險種,而不少單位也根本沒有爲女職工繳納這一保險費。大同某保險公司女職員曾特意去當地有關機構諮詢過:“一句‘政策還沒下來’就把我打發了。”

  2007年中國社會藍皮書指出,到“十一五”期末,城鎮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將達到8000萬人。

  山西句正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都規定了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爲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律師們常常接到當事人在以上權益受到侵害時的諮詢。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當事人只有在申請勞動仲裁後,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這樣必然使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矛盾更加激化。事實上,許多人只是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不願因爲維權而失去一份工作。

  做女人是美麗的 維護女性健康卻是不易的

  相比起自己那些單位連工資都發不出的女同學,太鋼女職工王大姐覺得自己很知足。“我們的工資就不用說了,每名女工每月還發衛生費,每年還要給做專門的婦科體檢。”王大姐是衆多接受採訪者中惟一知道並享受“衛生費”這一女性福利項目的人。

  其實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有“衛生費”這一福利了。在那些忠實執行它的單位裏,最早是發衛生紙,後來變成衛生巾、衛生棉。然而衛生用品日益進步,相關福利制度卻未能跟得上步伐。山西省總工會曾在2004年7月出臺條例,規定單位每月要爲女職工發放不低於10元的衛生費。實際生活中,連許多醫療單位職工也沒聽說過還有這麼一項福利。

  衛生費是小事,體檢可是大事。當乳腺癌、宮頸癌等婦科惡性腫瘤發病率以驚人速度上升時,作爲女職工福利的婦科體檢制度卻在以同樣速度下滑。

  省婦幼保健院婦產科專家、副主任醫師張林愛從事婦科臨牀20年了。“總的來說,這方面進步不是很大。”她謹慎地說。

  “社會發展快了,各類婦科疾病發病率呈數量上升、年齡下降趨勢。其實幾大婦科病前期極易被檢查出來,而且早發現早醫治效果極佳,無論從醫學角度還是社會角度看,婦科體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和作用。但現實中,只有那些效益好而且領導也重視的單位才能爲女職工做得了體檢。而這些單位幾乎是數得出來的不多幾家。全面的婦科體檢包括普通檢查、宮頸病理檢查、乳腺B超和婦科B超四項,全部費用爲200多元。但很少有單位能爲女職工做全面體檢,能做一半就不錯了。”

  讓張林愛欣慰的是,女性自身的保健意識還是大大增強了,尤其是自身素質高也有一定經濟條件的女性,自行前來檢查的比例大幅增加。但這也恰恰反映了社會福利缺位現象更嚴重了。“我希望婦科體檢的年齡能重新規定,從以前的35歲降到30歲甚至更低,保證起碼一人一年一次。我希望國家能出臺專門法規和健全這樣一個體制。否則女性健康保障永遠是一句空話。”

  太鋼公司工會權益保障部部長商曉萍告訴記者:像太鋼這樣的大企業,每年職工各種福利支出數千萬元,僅體檢費一項就多達數百萬元。良好的企業效益保證了他們有強大的經濟後盾,已經躍入了“改善工作和體檢環境等”更高層次上了。不但如此,企業還在未雨綢繆,建立了“特殊疾病互助險”,將四大婦科腫瘤納入該體系,幾年來已經有60多位患病女職工每人得到了1萬元的賠付或幫助。“女性的權益保障不是一家幾家企業有能力解決的,還得靠政府。而從某種程度講,工會組織對民企私企的約束力差多了。我覺得首先還是得有類似工會這樣的組織來呼籲來奔走。否則行政方也很難接受個人的單薄求告。”

  目前,我國正在進行社會轉型,制度的完善需要一個過程,而用人單位也由於競爭環境等原因,在自身的利益和社會責任之間,往往選擇了傾向於自身利益,有關的制度又不盡完善,或者雖然有了很完善的法規,卻沒有有效的約束和監督機制。我們至少要做三件事: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更有利於婦女法貫徹實施的社會環境;加大執法力度,重點解決當前婦女權益保護中的難點問題;完善立法,加強法律監督,優化婦女權益保護的法制環境。

  曾經,在“兩會”上,媒體記者發現,幾乎都是女性委員在討論要保護婦女權益、實現男女平等的話題,而男性委員的聲音很少。婦女權益保護問題似乎成了女性委員們的“內部事務”。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婦女委員會主任尚紹華曾說:“我們並不奢望所提的建議全部寫進法律裏,但是,我們希望通過這個過程來反映我們的聲音,同時,也引導婦女對權益維護的關注。”

  也許這還需要國家、企業和每一個公民的共同的長久努力。

  後記:

  有人說:婦女節、六一兒童節、教師節……都是弱勢羣體的節日,是給弱勢羣體的一個安慰。

  100年前,美國社會學家羅斯在《中國婦女的解放》一文中說:“思想家們大多認爲,只要每一代人的母親仍然無知、不爲人所關心,那麼中國永遠不會強大。中國人終於認識到了母親在塑造兒子時的地位。”承擔母親這一偉大職責的女性,其重要和潛力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爲人所認知?生活在當代的中國女性,很幸運地已經進入到一個比較光明溫暖的社會層面了,但這絕非進步就此駐足的理由。我們在此感謝商曉萍、張林愛、山西句正律師事務所,感謝所有爲女性的生存發展而努力工作着的人們!

  (作者:馮迪)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200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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