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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遭遇四大“攔路虎”
 

  養老保險本是黨和政府造福於民、爲實現職工老有所養而採取的重大舉措,是顯而易見的大好事。但在實際工作中,這種好事辦起來還挺難,爲什麼?

  記者在調查中瞭解到,首先,有關政策的某些條款針對性不夠。在我國,養老保險從國有企業開始實施,逐步擴大到集體和民營企業。但相關政策的設計基本和國有企業一樣,沒有充分考慮到集體、民營企業、私營企業及靈活就業者的實際特點。

  寧夏固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卜玉琴說,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雖然制定了一系列在理論上看似有效的舉措,在固原市卻沒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固原市勞動保障部門經過努力,2005年全面完成了擴大徵繳覆蓋面的任務,從今年前10個月的完成情況看,尚未達到進度目標要求;而從剩餘空間看,今後要擴大徵繳覆蓋面將更加艱難。固原市國有企業本來大多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集體企業符合條件而未參保的所剩無幾。

  其次,經濟落後、收入偏低使繼續擴大徵繳覆蓋面難度很大。比如固原市已經開始對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徵繳養老保險基金,徵繳額度最終是按工資基數的28%計,其中用人單位負擔20%,從業者個人負擔8%。如1000人的企業,按每人每月工資500元計,一年老闆要負擔企業應繳的養老金120萬元,這樣大的費用固原市任何一家企業都難以承受,更何況固原市大多數企業是一些微利企業。員工也捨不得,打工族大部分一個月工資五六百元,怎捨得擠出8%爲未來墊付。至於農民工和廣大農民就更不要說了,固原市2005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才1650元。

  第三,許多地方的勞動部門宣傳力度不夠、管理不嚴。具體表現在宣傳內容上重徵繳、輕發放,重義務、輕權利,老百姓不樂意接受。羣衆不知道該交多少,更不知道將來會得多少;對基金監管不嚴,在極個別地方仍存在部分養老基金不進財政專戶、報表虛列、多頭開戶的違規現象。

  第四,各個部門協調不力,工作效率偏低。由於企業養老保險工涉及的主要部門是社保、地稅、工商等。在徵繳方面,社保和地稅都有任務,徵收對象的相關資料都來源於社保部門,但由於多種原因,雙方工作銜接不上,影響徵繳進度。隨着企業改制和社會化放進程加快,徵繳發放工作量成倍增加,社保部門人手不夠,經費緊張問題日益突出。寧夏2000年開始在銀川和惠農縣對養老保險社會化發放進行試點,當時一共才五萬人。短短六年時間,參保人數已經迅速增加到70多萬人,可是社保部門當時定了100個人員編制,至今沒有增加。隨着事業發展,19個市縣成立了經辦機構,可其中17個都是借用其他單位的辦公場所,使用業務軟件不統一。“辦公場所都是租用和借用的,隊伍整體素質也是參差不齊,怎麼能擴大徵繳覆蓋面?”寧夏社保局局長孫曉軍說。

  有關專家建議,要解決這些問題,首先應加大宣傳力度,強化服務意識,使養老保險的政策和相關知識深入人心。還要學習商業服務理念和模式,建立方便快捷的查詢系統,健全服務網絡,讓老百姓放心、滿意。

  其次是政府主動承擔責任,增加投入,爲養老保險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隨着養老保險覆蓋面的擴大,社會化發放程度的提高及管理的升級,養老保險工作所需的人力、技術和資金投入需不斷增加。重中之重是提高財政預算對養老保險的支付比例,增加支付保障力度。

  第三是完善徵管體制,努力提升統籌層次。這也是一些社保部門基層幹部的一致意見。寧夏勞動保障廳養老保險處處長李長存和卜玉琴等人說,今後要在明確部門職責的基礎上嚴明獎懲,加強執法力度,對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不繳納養老保險費或瞞報在崗人員和報酬水平,少交保險費的企業要通過執法強制性收繳,並進行處罰。並對資金運作監管和信息資料的規範化管理,尤其是對滯留在主管部門的行業老賬要儘快清繳,對挪用的要嚴肅查處。還要加強對基層社保資金管理的檢查監督,杜絕截留、擠佔挪用的現象發生。

  (作者:武勇 王莉 毛海峯)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20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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