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萬一得病治病太貴,買了健康保險,可買了也白買,人家按合同說話,一大堆理由說咱得的病不給賠。今後,咱買健康險時心裏可有底了,賠不賠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得聽醫院的。
14日,保監會在其網站公佈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將於9月1日正式施行,那裏面就有對這方面的明確規定。
焦點一 診斷手段醫院做主
看現在:保險合同說了算
目前,很多投保者一旦出險找保險公司理賠,很多時候公司會以條款中“臨牀診斷標準不符合保險合同規定”爲理由拒賠。
例如,有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中就要求癌症的診斷一定需要“病理切片”,否則不會理賠。但在醫療實踐中,醫院對癌症都可以通過組織塗片或穿刺活檢來確診,不需要“切片”。遇到這種情況,很多投保者爲了獲得理賠不得不進行“切片”來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新規定:不能隨便拒賠
保險公司在健康保險產品條款中約定的疾病診斷標準應當符合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並考慮到醫療技術條件發展的趨勢。健康保險合同生效後,被保險人根據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被確診疾病的,保險公司不得以該診斷標準與保險合同約定不符爲理由拒絕給付保險金。
業內解讀:按醫學標準科學
國民人壽遼寧分公司總經理郝洪霞表示,由於之前沒有統一的標準,保單都是由各公司自行制定,同樣是心臟病,這家保險公司要求必須開刀才能獲賠,而其他保險公司可能就沒有這樣的要求。但《辦法》實施後,這種情況就將避免了,只要投保者的疾病符合一般臨牀醫學的標準,保險公司就不能拒賠。
理賠遵照臨牀醫學的標準是最爲科學的。各保險公司的保單都將根據《辦法》的理賠標準隨着醫學技術的進展而更新。
焦點二 健康險不能“多合一”
看現在:大多有搭售
各保險公司在售的健康險保單中,除了保健康以外,還有一些險種搭售了分紅、返現等功能,目的是吸引更多的投保者購買。
新規定:不能再返現
長期健康保險的死亡給付金額不得高於疾病最高給付金額,同時,醫療保險產品和疾病保險產品不得包含生存給付責任。
業內解讀:保單更“純粹”
郝洪霞認爲,新辦法施行後,健康險保單將更加“純粹”,與新辦法相違背的混合責任的險種都將做出調整,有的肯定要退出市場,這對投保者來說,無論從選擇上還是獲益方面都是好事情。但老保單不會在9月1日後馬上消失,按照保監會的要求,老保單將在一兩年的時間內慢慢進行過渡。
還不明確老保戶按啥標準賠?
新《辦法》出臺了,保單將有所變化,而且將更合理,那麼老客戶到底要怎麼辦呢?是繼續執行原來的保單,還是按照新的標準理賠呢?
郝洪霞分析,新規定施行後不管如何執行都難免會出現一定的糾紛,但她認爲老客戶執行新保單的可能性不太大。因爲健康險保單是一種長期險,到現在很多老客戶已經處於交付保費的末期,考慮到費率測算等問題,條款變化的可能性不大。另外,提醒老客戶也不要輕易退保,改買新的險種,因爲這也將造成損失。
應該知道:
短期產品費率可浮動
短期個人健康保險產品可以進行費率浮動。費率浮動是指,保險公司銷售產品時,在基準費率基礎上,在費率浮動範圍內,合理確定具體保險費率。
長期產品有猶豫期
長期健康保險產品應當設置合同猶豫期,並在保險條款中列明投保人在猶豫期內的權利。長期健康保險產品的猶豫期不得少於10天。
閱讀幫助——哪些屬於健康險?
目前,在我國人身保險業務中,健康險和養老保險是老百姓最爲青睞的險種。
所謂健康保險,是指保險公司通過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護理保險等方式對因健康原因導致的損失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它又分爲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護理保險等。
(作者: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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