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保監會發布通知規定,自7月份起,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按照“全科目、大集中”的方式,通過中國保險統計信息系統,向保監會報送外幣統計指標。
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按照《外幣統計指標》中標註的報送頻度,向中國保險統計信息系統分別報送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和年度報統計指標。
外幣統計內容主要包括美元、港幣、歐元、日元、英鎊原幣統計信息,其他外幣折美元統計信息,外幣合計折美元統計信息。外幣統計的折算匯率按《保險外幣統計幣種及折算匯率管理辦法》執行。
《通知》還要求相關機構加強對外幣業務的分析研究,按季報送分析報告。
(作者:劉秀德)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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