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慮因素
準備金評估過程中需要考慮多種因素,如數據質量、保單條款、外部環境等。準備金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提取的各項準備金不得貼現”,要求在準備金報告中對數據的完備性、準確性及存在的問題進行說明,但並未對衡量數據質量的標準詳細解釋,其他考慮因素都不曾提及。
美國《財產/意外險賠款和理賠費用準備金原則的聲明》,指出,數據的趨勢、承保、理賠處理、數據處理過程及法律和社會環境的變化,對準確解釋和評價已觀察數據,選擇評估方法非常必要。另外,瞭解保險公司業務特徵,熟悉保單條款、免賠額、殘值迫償款、保單限額和再保險安排對準備金評估也很重要。因而在準備金評估中,精算師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數據因素
在《財產/意外險賠款和理賠費用準備金原則的聲明》中,對數據分類的五個重要日期(事故日、報告日、記錄日、會計日、評估日)、數據的組織形式(事故期、報告期、保單期數據組織形式)、數據的同質性和可信性、進行了明確的界定和詳細的說明。數據分組需要考慮同質性和可信度,按照承保風險性質、風險類別、賠案進展模式等特徵進行數據細分,可增強同質性,提高評估準確性。但對同質性的要求不能過於嚴格,數據分的越細,風險的同質性越強,但同時會導致每一類別數據量的減少,從而影響數據可信度。因而可信度與同質性不能同時兼顧,在進行數據組織和整理時,精算人員必須在兩者之間尋找合適的平衡點。
實際操作中,精算師不可能在任何時候都獲得完全準確、合適、充足的數據,因而只能根據可獲得數據進行分析。但在1991年ASOP(精算實務標準)No.9中規定,“如果精算師清楚所獲得數據受限,必須進行披露”。在評估之前,精算師還需要識別可疑的數據,確保精算數據同其他財務報表數據的一致性。
在1993年ASOPNo.23中對數據的選擇、依賴於其他數據提供者、數據的評論、數據的使用、數據質量的披露等方面給出指引,適用於定價、準備金和價值評估等領域。其中指出,判斷數據充足性,若不足以進行分析,精算師應要求獲得充足的數據或拒絕任務;評論內外部數據是否一致;描述數據是否存在缺陷;如果依賴於其他人提供的數據,應進行披露;精算師應考慮目前數據與過去數據的一致性;任何對數據的調整和修正都必須進行披露。
(二)折現問題
賠款和理賠費用準備金折現的合適性一直存在爭議。1992年ASOPNo.20指出,在並構或轉移未到期責任風險時,賠款準備金會被折現。折現率可根據市場利率、投資組合收益率選擇,有時會作調整以反映風險、投資費用或稅收。ASOPNo.9中指出,如果財務報表採用折現值,精算師需要考慮由於折現帶來的不確定性,並披露現值、折現利率、折現數額。
(三)報告模式、進展模式、理賠模式
財產保險賠案報告較快,而責任險賠案報告延遲時間較長。保險人的賠案程序會影響個案準備金的進展模式,理賠實務會影響歷史進展模式的一致性。理賠處理較快的財產險,賠案准備金估計不確定性較小。相反,理賠處理較慢的人身傷害責任險賠案,最終賠款通常較大偏離最初估計額,它依賴於傷害類型和損失程度,通常還會涉及司法訴訟過程。
除上述因素外,準備金評估還需考慮:
1. 損失頻數和強度,相同總賠款可能來自於少數大賠案或許多小賠案,但前者的準確性遠遠低於後者。
2. 保單條件,如保單限額、免賠額(超賠起賠點)、索賠發生制和累計限額等都會影響評估。
3. 殘值、追償款和擔保物,即使在監管會計下,也可以從賠款準備金中扣減。
4. 再保險計劃改變、淨自留額變化、未滿期責任轉移、結構性賠付都會影響準備金評估。
5. 公司運營的改變、新的計算機系統的引入、會計的改變、理賠實務和承保政策的改變,都會影響損失經驗的連續性、一致性,準備金的計算應反映這些變化的影響。
6.外部影響。諸如訴訟環境、監管和法規的改變、市場機制和經濟環境的改變都需要考慮。
《辦法》既有適於國內精算力量水平、公司數據積累狀況、險種特徵的方面,如理賠費用數據劃分較粗,不能借鑑美國的流量三角性法和Johnson方法。但也存在不足:1. 同美國精算規定相比,我國準備金管理辦法不夠具體。如數據的組織形式、各種日期的界定、數據質量、數據檢驗、應考慮的因素都不曾涉及,而這些恰是準備金評估的基礎。2. 以最高值爲最佳估計,無法反映公司真實負債。這種做法出於監管的謹慎性原則,但過於保守,最大估計值可能遠遠偏離最終賠付實際值。3. 長期未賺保費準備金採用比例法評估會導致“增長懲罰”,高估業務快速增長增加保險公司的負債。該方法以保費爲基礎,負債不會超出簽單保費,無法真實反映公司實際償付能力。4. IBNR準備金概念及方法不全面。我國財產險多爲短尾業務,IBNR準備金概念一直未受到重視。只有從廣義上認識IBNR準備金,才能糾正目前強調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的準確性,而忽視其一致性的錯誤認識。否則,隨着責任險等長尾業務的不斷髮展,在根本無法準確估計已報告賠案未來賠付準確性的情況下,必然錯誤評估公司負債。另外,2005年5月31日CAS(財產/意外險精算協會)執行委員會頒佈《財產/意外險賠款和理賠費用準備金原則的聲明》最新討論稿,強調賠款準備金估計的內在不確定性,未來將會在統計的框架下,採用隨機方法評估準備金。這將成爲我國準備金評估未來的發展方向。
(作者:周晶晗 馬堅)
“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