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保監會獲悉,爲貫徹落實新《保險法》,適應保險中介市場改革發展的需要,中國保監會近日頒佈了新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並於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據瞭解,現行《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於2005年1月1日起實施,《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於2002年1月1日起實施。這三部管理規定對於建立保險中介市場體系、完善有序競爭的市場格局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09年9月,全國共有保險專業代理機構1864家、保險經紀機構362家、保險公估機構280家。
同時,隨着保險中介市場的快速發展,現行的“三個規定”開始出現一些不能適應市場發展的問題與不足,爲此,中國保監會在廣泛徵求和採納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從機構市場準入、經營規則、市場退出、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對現行“三個規定”進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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