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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型壽險產品全額退保“有門”
 

  上海市壽險業的又一個全行業規範服務的自律文件——《上海市個人營銷新型壽險產品服務承諾》(下稱《服務承諾》)將於下月正式實施。

  昨日獲悉,根據《服務承諾》,今年11月1日起,上海市各人壽保險公司凡通過保險營銷員銷售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個人分紅、萬能和投資連結等三種新型壽險產品,如果在銷售過程中,營銷人員沒有履行服務承諾,那麼投保人自收到保險單之日起,一年以內可要求保險公司退還其所繳的全部保費(已發生理賠的保險合同除外)。銀保渠道銷售的保險產品不在《服務承諾》之列。

  目前我國保險業的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廣大消費者對保險功能的理解還不深,更多的是把保險當作投資的手段,而忽視了保險的保障功能。《服務承諾》主要是針對新型壽險產品銷售過程中一些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加強公司的管理責任,規範營銷員的銷售行爲和程序。

  (作者:陳天翔)


(200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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