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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提高

 

  經國務院批准,自2009年6月1日起,我國進一步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這是我國自去年8月份以來連續第七次上調出口退稅率。

  具體內容爲:電視用發送設備、縫紉機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罐頭、果汁、桑絲等農業深加工產品,電動齒輪泵、半掛車等機電產品,光學元件等儀器儀表,胰島素製劑等藥品,箱包,鞋帽,傘,毛髮製品,玩具,傢俱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5%。部分塑料、陶瓷、玻璃製品,部分水產品,車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合金鋼異性材等鋼材、鋼鐵結構體等鋼鐵製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玉米澱粉、酒精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5%。

  (作者:李麗輝)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和訊網 20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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