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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稅改革促行業可持續發展

 

  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價外徵收的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燃油稅主要通過提高現行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來實現,不再新設稅種,提高後的汽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爲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爲每升0.8元。

  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通知》,運輸行業與燃油價格的聯動機制將會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其中,鐵路貨運價格,根據上年國內柴油價格上漲影響鐵路運輸成本增加的情況,由鐵路運輸企業消化20%,其餘部分通過提高鐵路貨物運輸價格疏導;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價格,首先在運價浮動機制內,由航空公司自主調整具體票價,需要調整燃油附加時,根據航空煤油價格影響民航運輸成本變化情況,由航空公司消化20%,其餘部分通過調整燃油附加標準或基準票價的方式疏導;出租車和道路客運價格,由各地進一步完善價格聯動機制,根據油價變動情況決定調整運價或燃油附加。這種聯動機制的完善將有效降低燃油價格波動對企業的經營的影響程度,而適度承擔燃油變動成本也有助於運輸企業提高成本控制能力。

  對於高速公路而言,此次改革並未取消通行費,而是逐步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因此,對高速公路行業的影響是有利有弊,影響行業的根本因素依然是國民經濟的發展所帶來的道路通行量的變化。在國民經濟依然能夠保持8%的增速、高速公路路網不斷完善的情況下,道路車流量有望維持一定的增長,短期內二級公路逐步取消收費所產生的分流作用有限。

  (作者:王曉豔)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和訊網 200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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