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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取消和停止徵收6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湖南省政府日前決定,取消省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31項,停止徵收中央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31項,對因取消和停止收費而形成的經費缺口,由各級財政統籌解決。

  據瞭解,湖南這次清理整頓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重點在四個方面。一是清理行政管理類收費項目,取消或停止徵收爲籌集管理經費而收取的收費項目;二是清理不適應當前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收費項目,減輕羣衆負擔;三是取消設立依據層次較低、收費對象反映大的收費項目;四是清理不夠合理,以及金額不大、涉及面廣的公共財政應予保障的證照類收費項目。

  湖南省財政廳廳長李友志介紹,這次取消和停止徵收的6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主要由五個部分構成。一是證照類收費20項,包括職工退休證工本費、公共衛生場所衛生許可證工本費等;二是行政管理類收費24項,包括勞動力市場管理費、稅務登記驗證費等;三是涉農收費10項,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工本費、農機服務費等;四是培訓收費4項,包括導遊人員初級救護培訓收費、黨政機關幹部計算機知識普及培訓及考務費等;五是其他收費4項,包括洞庭湖區河道洲灘開發利用費等。

  李友志透露,隨着經濟的發展,財力的增強,湖南還將取消和停止一些不合時宜的收費,讓廣大人民羣衆分享改革的成果。他同時表示,湖南省財稅部門歡迎社會各界對這次取消收費項目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新華網 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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