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瞭解到,監管層正醞釀相關細則,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的“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細則出臺後,銀行的信貸資產可以作爲資產證券化(ABS)基礎資產向券商轉讓,券商設計的專項信貸資產管理計劃產品初期可能會在上海證交所等地上市交易。
目前券商只可以開展企業ABS項目,信貸ABS項目由銀行開展。截至去年末,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存量規模爲263.79億元,佔同期銀行業總資產的比重僅爲0.02%,佔同期債券總存量的比重僅爲0.10%,佔同期全國GDP的比重僅爲0.05%。分析人士表示,與美國相比,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行規模還很小。假設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未來存量規模佔銀行業總資產的比重如果達到1%,則存量規模將達1萬多億元。
今年3月,證監會發布的《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指出,將信貸資產納入券商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範圍。但銀監會尚未對相關業務規則做出相應修改。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此前在2013陸家嘴論壇上明確表示,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態化發展。要支持發展信貸資產證券化,盤活信貸存量,進一步發揮其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的功能作用。他近日又強調要制定信貸資產證券化與支持服務小微企業掛鉤的具體辦法。
券商人士表示,券商如果設計信貸ABS方案,需要解決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能否受讓信貸資產、在何處登記結算、產品在哪個市場交易、投資者範圍如何確定等諸多細節問題,監管層需儘快制定相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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