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對公委託貸款是委託人提供資金,由我行作為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收回的貸款。我行作為受託人履行相應職責,收取代理手續費,不承擔信用風險。
二、適用對象 適用於依法合規申請向企事業法人、其他合法經濟組織等非自然人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的委託人。
三、辦理基本條件 委託人、借款人依法設立,雙方自主協商、自願確立債權債務關係,資金來源合法合規,貸款用途清晰明確等。
注:本頁面提供資訊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