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銀行承兌匯票部分放棄追索權貼現業務,指工行貼現業務受理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從持票人手中買斷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同時承諾放棄對持票人及其指定前手追索權行為的業務。
二、適用對象
在中國境內合法註冊經營,具有短期融資需求且持有銀行承兌匯票的部分企業客戶。
三、特色優勢
(一)銀行承兌匯票部分放棄追索權貼現業務可實現企業票據清潔轉讓,且無需在或有負債科目中表明,等同於回收應收賬款,實現財務報表優化;
(二)銀行承兌匯票部分放棄追索權貼現業務能夠盤活企業既有資産項,減少利息支出等相關財務費用,提高資産利用率的同時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三)銀行承兌匯票部分放棄追索權貼現業務豁免了企業因貼現票據可能産生的追索權問題,降低企業業務風險;
(四)銀行承兌匯票部分放棄追索權貼現業務操作手續簡便快捷,融資方式實用高效,符合企業迅捷融資的需求。
四、開辦條件
(一)與工行簽訂《部分放棄追索權貼現業務協議》;
(二)其他參照《商業匯票貼現業務》。
注:本頁面提供資訊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