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藉先進的資金匯劃清算系統、專業化業務管理模式和豐富的業務經驗,工商銀行的代理票據業務獲得了高度的市場認可,目前已經與國內眾多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銀行建立了代理關係,為銀行同業客戶搭建一條暢通的票據資金通道。
1、代理簽發銀行匯票
業務簡述
代理簽發銀行匯票是指接受我行委託的外資銀行、地方性金融機構,使用我行的銀行匯票憑證、匯票專用章、編押機具等為其客戶簽發我行銀行匯票,我行各通匯機構對代理行簽發的銀行匯票,視同系統內銀行匯票進行審核兌付。
目標客戶
外資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同業機構。
功能要點
銀行同業為其客戶簽發我行的銀行匯票,並由我行的營業網點辦理兌付。
開辦條件
(1)雙方簽訂《代理簽發銀行匯票業務協議》;
(2)同業機構根據客戶的申請,按照支付結算制度的規定簽發我行的銀行匯票;
(3)將簽發的銀行匯票資金向我行辦理移存,並按照協議中規定的費率和約定的付費方式向我行支付代理結算業務手續費;
(4)我行作為委託方對銀行同業簽發的銀行匯票視同系統內出票,按照規定審核兌付。
2、代理兌付銀行匯票
業務簡述
代理兌付銀行匯票是指我行接受其他金融機構的委託,代理兌付其簽發的銀行匯票的行為。我行各通匯機構均可以解付與我行簽約的被代理行簽發的銀行匯票。
目標客戶
股份制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外資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同業機構。
功能要點
兌付其他金融機構簽發的銀行匯票並進行資金清算。
辦理條件
雙方簽訂代理兌付銀行匯票協議書,並報人民銀行備案。代理兌付銀行匯票協議必須由總行和委託行的總部簽訂。
3、代理區域性銀行匯票資金清算
出票行簽發的在特定區域內流通的各行見票即付的銀行匯票,在被工商銀行以外的代理付款行解付後,如當地無出票行分支機構,由工商銀行代理出票行與代理付款行進行資金清算。
4、代理銀行承兌匯票查詢查復
被代理行委託工商銀行代其查詢查復跨系統銀行承兌匯票資訊,有效提高跨系統銀行承兌匯票的查詢查復速度,協助合作行提升客戶服務水準。
注:本頁面提供資訊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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